舒城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夏登益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问题。经查,夏登益任舒城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多人违规套取林业项目资金予以私分,夏登益非但没有制止,而且参与其中,应负领导责任。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2016年3月,夏登益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金安区施桥镇原党委书记文继彦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4年,施桥镇存在未经招标程序将施桥镇工业园区土方平整工程项目违规发包、违规批准七十铺村非法占地建村部、对违规建设不依法处置及多起违法占用土地等问题。文继彦作为时任施桥镇党委书记,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以上违纪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2015年9月,文继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有话要说...